赦罪在新约里,原文有“使(它)离开”和“遣去”的意思(
太十二31,
罗四7,
徒五31,
十三38)。神赦免人的罪,不只在祂面前消除他们的罪案,使他们免去祂公义的刑罚,并且还在他们身上,使他们所犯的罪离开他们。因为当祂在十字架上,把主耶稣当作赎罪祭的时候,祂已经将人的罪都归到主耶稣身上,要祂替人担当(
约一29,
赛五三6,
彼前二24)。并且神叫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人的罪,替人受了祂的审判和刑罚以后,就使人的罪归与撒但,叫他永远背负。这是
利未记十六章所记赎罪的预表所启示的。大祭司为以色列人赎罪的时候,要把两只公山羊安置在神面前。一只为以色列人被杀赎罪,归与神;一只背着以色列人的罪,归与阿撒泻勒(
利十六7~10,
15~22),就是归与撒但。因为阿撒泻勒是与耶和华相对的;与神相对的,就是撒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