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新约圣经中,希伯来书、罗马书和启示录是三卷结构最好的书。这三卷书,就结构来说,又以希伯来书最好。该书头十章,把神的经纶和人的宗教,作了一个清楚、透彻而完整的比较。这个人为的宗教阻挠神的子民,使他们不能照着神的经纶往前去。因着这个阻挠,使徒才写了希伯来书。本书将犹太教与神的经纶作了透彻的比较之后,就嘱咐那些在退缩危机中的希伯来信徒,生活、行事、前进,都要本于信(
十38~39),就是不凭着眼见(
林后五7);接着在
希伯来十一章,按着历史继续说明信的定义。
假如你开车来到十字路口,那里有两个路标,一个指明路封闭了,另一个指明路是畅通的,你会开往那条封闭的路么?如果你开往那条封闭的路,可能就要冒丧失生命的危险。你最好还是开往那条畅通的路。希伯来书头十章所说清楚地对比,就是我们驾驶的路标,指示我们哪一条路已经封闭,哪一条路是通行的。那条老路上有一路标,指明是封闭、不通的;那条新路上也有一路标,指明是畅通、新开的。这个对比,就是这十章圣经的总结。作了这样的对比之后,作者就告诉我们当怎样走这条畅通、新开的路──就是借着信的独一之路。
在没有说到信这件事前,我要对魂的得救,再说一点话。
来十39说,“我们却不是退缩以致遭毁坏的人,乃是有信心以致得着魂的人。”圣经是前后一贯的书。虽然圣经有许多方面的讲究,也用了许多不同的辞,但其重点始终一贯。像得荣耀、得完全、得着魂等,都是指同一件事。我们已经看过,得荣耀就是得完全,而得完全就是得着魂。今天我们都是跟从基督的人。我们若要照着神的经纶跟从祂,就必须付代价。从人这方面来说,要跟从主,我们必须丧失属魂的享受和世俗的娱乐。丧失这些东西,就是丧失我们的魂。如果我们今天不愿意出代价丧失我们的魂,意思就是说,我们不肯在今世失去属魂的享受和世俗的娱乐,我们就不会给生命之律机会,将基督作到我们里面。今天丧失我们的魂,意思就是让生命之律有机会将基督作到我们里面。这也就是说,我们不看重购物、置屋、吃喝、穿戴或各种的娱乐,而只注意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的运行。我们都必须说,“我愿意出任何代价,让生命之律有机会将基督作到我里面的每一部分。”这就是得以完全,也就是得荣耀。我们将来得荣耀,就是得着魂。因此,得完全、得荣耀、得着魂,都是指同一件事。
作者在
十39节说,“我们却不是退缩以致遭毁坏的人。”因为我们已经蒙主的宝血洗净,并得了重生,有圣灵的内住,所以我们是为着神经纶的好材料,并且生命之律能将基督作到我们里面。倘若我们不肯为此出代价,反而退缩,我们这些作为神经纶的好材料,也就是生命之律能作工的材料,就要遭毁坏。我们若肯进前来,就仍是好材料,使生命之律将基督作到我们里面。因着属魂的享受、世俗的娱乐和宗教的活动以至于退缩,就使好材料遭毁坏。这意思是说,你本来是生命之律能作工的好材料,但你若从神的经纶中退缩,你这材料就完全遭毁坏。在已过年间,我见过很多好材料,但因着从神今日的经纶中退缩,以致遭毁坏。虽然他们看见神当前的经纶,只因不愿出代价,便退缩以至于毁坏。我们务要在这事上留心。
遭毁坏的意思是,我们今天拯救了我们的魂,将来就要丧失魂。这也是说,我们出卖了得荣耀的长子名分,放弃了完满得以完全的权利。那些在将来丧失魂的人,就是对将来得完全、得荣耀、得着魂不看重的人。他们只看重今天属魂的享乐。今天我们若肯出代价,丧失我们的魂,将来我们就要得着魂,得以完全,并得着荣耀。本书作者要鼓励希伯来的信徒在这事上往前,就在
十章的末了说,我们乃是“有信心以致得着魂的人”。作者把犹太教和神的经纶作了透彻的比较之后,就嘱咐希伯来信徒要凭信往前。此后紧接着在
十一章里,就说到信的独一之路。
现在我们来看信的定义。虽然信已经实化在我们里面,但要给信下定义并不容易。信就是信。但希伯来书的作者,在圣灵的感动下说,“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质实,是未见之事的确证。”(
十一1)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质实。因此,信是所望之事的确信、把握、证实、实际、素质、支持的根据,支持所望之事的根基。“质实”这辞原文与
一3节的本质,
三15节的确信,和
林后十一17的自信(知道有稳定的根基)同。此外,这辞也可译为证实、实际、素质(意指事物里面的实质,与外表相对)、根基或支持的根据。这辞的本意是本质,但在此乃指将本质,就是所望之事的本质,质成现实,所以译为质实。质字是作动词用,即将未见之本质的实际质实出来。这就是信的作为。譬如,本篇信息所印在其上的纸张是一种实质。你用手摸纸张,就把纸质实出来。你感觉、实化,并对纸张有完全的知觉;这是一种质实的动作。信不是一种实质,乃是一个质实的动作。有信心并不是有一种实质的元素,乃是有一种质实的能力。虽然有些东西是看不见、听不到、摸不着的,但是在我们里面有一种能力,把这些东西质实出来。这就是信。圣经说,信的人有永远的生命(
约三15)。当我们听见这话时,就觉得这话传输一种实际的东西;虽然没有人看见或摸着这个东西,但在我们里面的信心,把这话所传输的质实出来。
圣经乃是一本遗嘱,里面满了遗赠。一个不信的人会说,这是胡言乱语;对他来说,圣经不过是一本难以明白的书。但对神所呼召的人来说,圣经是一本遗赠的书。当我们听到这个,里面就有所响应,而将其质实出来。这种质实就是我们所说的信心。你怎么知道你有永远的生命?你怎么知道主耶稣在你的灵里?我们是凭着信知道这些事的。我们无法解释,也不能指给人看,基督住在我们的灵里。我们虽然不能摆给别人看,却能向自己质实出来。
这种质实不是一件小事;它好像我们的第六感。我们的五官各有一种质实的能力。譬如,我们的鼻能质实香味,眼睛能质实颜色。信心是在我们五官之外的特别感官。我们借着这一官能,就把一切未见之事和所望之事,都质实出来。
来十一1又说,信是“未见之事的确证”。“确证”这辞也可译为证据或证明。“确证”这辞含示行动。因此,信心不是实质,乃是未见之事的确证、行动、证据和证明。凡盼望之事,都是未见之事(
罗八24~25)。任何事情若是看见了,就不必盼望。我们是有盼望的人,生活的目标不该放在所见的,乃该放在所不见的;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,所不见的才是永远的(
林后四18)。因此,我们行事为人,是凭着信心,不是凭着眼见(
五7)。我们的目标是至圣所和新耶路撒冷,这两样都是看不见的。然而,对这些未见之事,我们有充足的确证。信心使我们对未见之事有把握,证实我们所没有看见的。因此,信是未见之事的证据、证明。
信使我们能实化并享受神的事,但不是我们生来就有的,乃是注入到我们里面的一种神圣功能。正确的信乃是神圣的元素,甚至就是神自己,注入到我们里面,成为把未见之事质实出来的能力。这个注入的元素,就是我们质实的能力。每当我们接触神或听祂的话,这由神自己注入到我们里面质实的能力,就自然而然的开始把神的事,把所望之事和未见之事实化出来,我们就简单地信了。我们已经看过,信是在我们生来就有的五官之外,另一个特别的感官,这个感官能质实神的事,就是未见之事。基督徒的生活既是盼望的生活,且在这生活中以未见之事为目标,我们就需要神更多的传输和注入,使我们有能力,有信心,能质实一切所望之事,并得着未见之事的确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