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若清楚
约翰十四、十五章,就很容易领会
约翰十六章。基本上,这一章并没有新东西。在前两章,主已经说过主要的原则。读过这三章,并加以比较,似乎主在重复祂的话。虽然发表改变了,基本的原则还是一样。因此,我们来看十六章时,必须记得主在前两章所论到的主要原则。在我们来看十六章以前,让我们先复习这些原则。
头一个主要原则是主必须去,就是说祂必须死而复活。祂的去并不意味着祂要离开门徒。祂的去就是祂的来;祂正采取另一步而来。借着死并复活祂采取了另一步而来。主来的第一步是借着成为肉体,使祂能与我们同在,并在我们中间。但那时祂还不能进到我们里面。祂第一步的成为肉体,使永远的神借此成了人,好接触我们。但在祂能进入我们里面,并与我们调和之前,还需要第二步;那一步就是祂的死与复活。乃是借着祂的死与复活,祂从肉体变化形像成为那灵。祂的肉体是祂借以来与我们同在,并在我们中间的形态;但那灵是祂借以进入我们里面,并与我们调和的另一形态。
第二个主要原则是主经死而去,使祂在复活里作实际的灵回来。主的一切所是都能借灵实化。我们若只有关于主的教训、道理和字句,却没有灵,我们就没有实际。关于主的道理教训并不是实际。主的实际乃是圣灵,圣灵是主的实际。比方说,我们知道主是生命。但我们若没有圣灵,就绝不能得着生命。圣灵既是基督的实际,我们有圣灵,就有基督的实际;这样我们就有生命。再者,我们知道主是光。得着圣灵就是得着光。我们若没有圣灵,就没有光。主也是道路。我们若有圣灵,我们就有道路,知道如何作每件事。然而,我们若没有圣灵,只有道理的教训,我们就没有真正的道路。基督的实际就是圣灵,圣灵就是实际的灵。实际的灵来到,意即基督的实际来到。
约翰十四、十五章里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相互的住处。借着基督这实际的灵来到,祂就要住在我们里面,我们也要住在祂里面。祂和我们,我们和祂,因而要成为一相互的住处。我们乃是父在子里成为灵的住处,而三一神是我们的住处。我们能住在三一神里面,三一神也能住在我们里面。这样,三一神自己便与我们调和了。人性与神性,神性与人性,调和为一。这是这两章的中心思想。事实上,这是神心意的主要观念,基本原则。这是整个宇宙的奥秘。
许多弟兄姊妹要看见神性与人性调和的这件事,并不太容易。一次又一次,我祷告并仰望主,愿祂向众圣徒启示这事。这神人调和的观念与人的观念相对。我们需要启示并属天的异象,我们灵的、心的和心思的眼睛才能开启,看见这奥秘。神自己与人性调和,这奥秘比你这人还要真实。这是
约十四~十六中心并基本的思想。在这三章里,主耶稣主要的是论到这一件事:父在子里成为灵,进到我们里面,将祂自己与我们调和,使我们成为祂的住处,祂也成为我们的住处。
当主最初把这事向我显示时,我十分兴奋,因为我知道我接受了三一神,祂也与我调和了。这就是神的经纶。这不是宗教,也不是道理教训;这是三一神与人性调和。约翰福音这三章就是启示出,神对我们真正的经纶乃是:父在子里成为灵,进到我们里面,将祂自己与我们调和。这基本原则需要一再重复,直到我们有深刻的印象。
在八节主说到那灵:“祂……要为罪,为义,为审判,使世人知罪自责。”这三项的每一项──罪、义、审判──都各与一个人物有关。在宇宙中,除了神这神圣的人物以外,还有三个主要的人物:亚当、基督和撒但。罪与亚当有关,义与基督有关,审判与撒但有关。
罪与亚当有关,因为罪是借着亚当进到人类中间(
罗五12)。我们是在亚当里从罪而生。你若是在亚当里生的,那你生来就是罪人。
义与基督有关,因为义是从基督来的,甚至就是复活的基督自己(
约十六10,
林前一30)。亚当是罪,而基督是义。在亚当里,我们是有罪的,并且是被定罪的;在基督里,我们是义的,并且是被称义的。在亚当里我们承受了罪,在基督里有义分赐给我们。无需我们想要如何行事或为人,因为只要我们在亚当里,我们就是有罪的,只要我们在基督里,我们就是义的。这不是行事为人的问题,而是我们在哪里的问题。在基督里我们是义的,在亚当里我们是有罪的。在亚当里我们被定罪,但在基督里我们被称义了。要从罪里得释放,唯一的路就是信入神的儿子基督(
约十六9)。我们若信入祂,祂就成了我们的义,我们也在祂里面得称义(
罗三24,
四25)。
审判与撒但有关,审判是为着撒但的。借信入基督,我们从亚当迁入基督。但我们若不信入基督,仍留在亚当里,我们就要同受撒但所受的审判。严格的说,神的审判是为着撒但的。神无意看见你我或任何人遭受审判。但你若仍留在亚当里,你就要因此与撒但同受审判,有分于撒但所受的审判。这就是说,你宁愿爱撒但,一直与他为伍,帮他承担可怕的审判。不要同情撒但,也不要可怜他。不要留在亚当里,帮助撒但承受审判。我们若不为着在亚当里的罪悔改,并信入神的儿子基督,我们就要留在罪中,同受撒但所受的审判,直到永远(
太二五41)。
这些乃是福音的要点。那灵就是用这些点,使世人知罪自责。当我们传福音时,不可离开亚当、基督和撒但这三个人物。每次我们传福音,都要在这三个人物的圈子里。所有的人类都生在亚当里,但人人也都能从亚当迁入基督。然而,你若留在亚当里,就要同受撒但所受的审判。
在十节主说,那灵要使世人知罪自责,“为义,是因我往父那里去。”这就是说,父已完全满意于主在十字架上救赎的死,并且在祂的复活里悦纳了祂。父满意于基督救赎的证明,乃是父叫祂从死人中复活,并且将祂高举在自己的右边。基督的复活与升天乃是证据,证明祂的救赎已经满足神,并且应付了神一切的需要和要求。因此,祂从死里得了释放,并且被高举到诸天之上神的右边。现今神称那些信入基督的人为义,神的义就得着显明(
罗三26)。罪人若信入基督,神就要称义他们,因为基督自己要成为他们的义。这是那灵要使世人知罪自责的第二项。
在这里我要问你们一个问题:我们是借基督的死称义?还是借基督的复活称义?我们乃是借基督的复活称义的。这可从
罗四25和
十9节得着证明。
罗四25说,“耶稣被交给人,是为我们的过犯,复活是为我们的称义。”
十9节说,“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,心里信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,就必得救。”你信主为你死,或者你信神已叫祂从死人中复活?当然,两者你都相信;但也许你会感到惊讶,圣经上没有记载一句话宣告我们该信主为我们死。反之,我们必须相信,神已经叫祂从死人中复活;因为或许我们相信主已经死了,却不相信祂已经从死人中复活。你若相信主已经从死人中复活,当然包含相信祂的死。人人都相信主死了,但相信主已经复活,却需要启示。在祂这复活者里面,我们在神面前蒙悦纳。再者,祂这位复活者也在我们里面,为我们活出能蒙神称义,并且一直蒙神悦纳的生活。所以,
罗四25说,祂复活是为我们的称义。称义包括了神叫基督复活、悦纳祂以及满意于祂救赎的死的事实。
我们已经看见,火湖不是为着人,而是为着撒但。不信入子的罪人,要与魔鬼在一起,受他所受的审判。你若与撒但同行,仍与他作伴,你就要与他同在火湖里。神爱世人,没有意思把人扔在火湖里。那个审判是为着魔鬼的。然而,若有人仍与撒但作伴,神就没有选择的余地,只好让他去受撒但所受的审判。
罪、义和审判这三项,乃是福音的概要。福音就是:我们在亚当里是罪人,但我们在基督里成为义的,并且被称为义。我们若不愿从亚当迁入基督,就须受警戒,将与撒但同受审判。换句话说,你生在亚当里,但神的心意是要将你从亚当里带出来,并将你迁入基督里。你若不同意神的意思,你就必留在亚当里,同受撒但所受的审判。罪是属亚当的,义是属基督的,而审判是为着撒但的。你若愿意从亚当迁入基督里,你就要得救,与审判无分无关。圣灵的工作包含这三项,每当我们传福音时,我们必须告诉人这些事。这就是福音;借此,圣灵使罪人知罪自责、悔改,并且信入主耶稣,以至得救。
一九三三年我被邀请留在上海,与倪弟兄以及带领的同工们在一起。有一天,我读到
约翰十六章,我看见罪、义和审判,与亚当、基督、撒但这三个人物有关。不久以后,在上海的召会有一次传福音的聚会,我被请来释放信息。后来我知道,那次的邀请是倪弟兄的一次小考试,要看看我在传福音的事上如何。在那次聚会中,我有负担释放一篇信息,说到与这三个人物有关的三个项目。我环顾会所,没有见到倪弟兄。过了相当一段时间之后,我才知道,倪弟兄站在会所门后听那篇信息。当我传讲的时候,对于这三点我感到十分激动,我告诉人说,“以作人说,你是生在亚当里;今天你的名字就叫亚当。在亚当里,你犯了罪,也已经被定罪。但另有一位──基督。有一条路叫你从亚当里出来,进入基督里,使你可以被神称义。你若信入基督,你就要进入祂里面,你就从第一个人迁入第二个人。但是你若不信入基督,你就要仍留在第一个人里面,至终你的定命就是那第三个人物撒但的定命。审判已为撒但预备好了。你要帮助他么?你要同情他么?你要帮他去受永远的审判么?”这是我看见
约翰十六章,关于这些事的亮光后不久所释放的信息。当我释放那篇信息的时候,我自己实在得了滋养。不久以后,倪弟兄和我谈起那篇信息,说,“常受弟兄,那篇信息实在是好。”我问他是那篇信息,他说就是说到亚当、基督和撒但的那篇。于是倪弟兄对我说,“常受弟兄,几乎没有人看见,
约十六8~11的罪与亚当有关,义与基督有关,审判与撒但有关。”这就是福音。我盼望众召会无论往前到哪里,都要传讲这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