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太六25~34。
  祷告:主,为着你不间断的怜悯和够用的恩典,我们实在感谢你;我们借此生活、行事并为你工作。主,务必用你宝贵和得胜的血遮盖我们。主,我们需要你。我们时时需要你的血,洁净我们心思的污秽,并遮盖我们免于仇敌的攻击。愿我们学习享受你,发现自己在你里面,并蒙保守在你的信实里。主,带领我们并引导我们与你有正确、积极的交通。使我们得释放,能自由向你并向彼此敞开。释放你自己。阿们。
 
凭信而活事奉主
  由一个地方召会供给的全时间者,无论他们在那处召会所在地或在另一地作工,总该与供给的召会维持美好的接触与交通。他们绝不该独立或单独行动,总该在交通的原则里行动并行事。照着主带领有关全时间者的安排,接受供给的人不是受雇于供给的召会。他们不是召会的雇员,召会也不是他们的雇主。不管全时间者在那里作工,产生全时间者的召会都该顾到他财物的供应,直到那召会不再有负担这样作的时候。受供给的全时间者该与供给的召会有不间断的交通,让召会知道他们在那里,以及他们在作什么。
  我们必须领悟,我们的生活都是凭着信;主若取去我们供给的依据,我们就无法生活。凭信而活有不同的方式。服事者由召会供给,无论是由原出的召会或另一个召会供给,都该视为在主里凭信而活。我认识一个人是借着另一位弟兄的供给而事奉主,那位弟兄明确的应许要供给这位工人一生之久。这也是凭信而活。在我们早期,倪柝声弟兄、我和许多其他的人,没有召会或某人明确的供给我们,我们也没有任何积蓄或来自家人的产业。我们乃是绝对倚靠主;有时主使用召会给我们一些供给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,我们所服事和作工所在的召会,没有一个提供明确、定时的供给。但是战后工作增加并扩展到一个地步,上海召会才指定一笔专款为着在众召会作工的人。那时我一个月里三周在上海作工,一周在南京。有时我访问南京,召会就给我馈赠,但这不是固定的。然而,在上海的召会每月给同工们馈赠,这足够充分的供给同工们。此外,有时我会从其他召会和个别圣徒得到馈赠。
  因为所有这些安排都在主主宰的恩典之下,我们就凭信而活。也许某个召会没有能力为一位工人提供足够的供给。这显示甚至召会为人提供供给的能力这件事,也在于主的主宰,并借着我们的信心。因此,我们必须相信主的供备。(太六25~34。)我们没有绝对雇用人员的一套确实制度,也不付薪水。然而,在公会里不同。公会雇用传道人,会就着他的薪俸达成协议。这可视为一种聘雇,其中一方是雇主,另一方是受雇者。这么作不需要任何人凭信而活。在主的恢复里我们不这样作。我们是实行借信凭主而活,然而是以不同的方式来作。
  我们需要记得,我们是软弱的人,信心程度各有不同。(罗十二3。)以上所提的事例中,一个人承诺不断地供给一位工人,使他能一生事奉主。然而,在主的主宰之下,作出承诺的人也许会失去他一切所有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他不但不能供给工人,他自己也需要从别人得帮助。然而,工人生活的源头仍会存在,因为源头是主的主宰。这位工人该祷告:“主,感谢你,你主宰的预备了这样一位一直顾到我生活的弟兄。主,祝福他的家,也祝福他的事业。”这也是凭信而活。因此我们说,凭信而活有不同的方式。
 
凭信而活的见证
  我们主要是借倪弟兄学到所有这些事;他为我们立了榜样。因为我们生在基督教里,是第四代基督徒,我们知道许多关于基督教的事。然而,我们所看见的,都仅仅是公会的作法;我们没有看见多少凭信而活的榜样。甚至在中国的弟兄会,也没有像他们在祖国那样实行凭信而活。弟兄会传教士认为中国人没有能力学习如何凭信而活。因此他们自己凭信而活,但他们雇用中国妇女作“女传道”,带着圣经访人传道。照弟兄会的实行,传道人该凭信而活,但他们每月给这些妇女固定的金额。同样,他们也雇用男人作传道人,规律的给他们薪资。
  令所有传教士惊讶的是,一个年轻人—倪柝声—在一九二〇年被兴起,他能把圣经解释得比他们更好。一九二三年,倪弟兄出版一分刊物,名为“复兴报”;一九二五年,他开始出版另一分刊物,名为“基督徒报”。这些刊物令传教士震惊。他们不知道这样一位“本地人”是谁。他们发觉这人不但认识圣经,也知道慕安得烈(Andrew Murray)、盖恩夫人(Madame Guyon)、潘汤(D. M. Panton)、宾路易师母(Mrs. Jessie Penn-Lewis)、和郭维德(Robert Govett)的著作。有些传教士甚至未听过郭维德,但这名年轻人翻译了他的文章,并引用他的书。这名年轻人也凭信而活,不是笼统的,乃是以专特和单纯的方式凭信而活,除了倚靠主自己以外,他不倚靠任何方法。
  倪弟兄自己是以和受恩教士(Miss M. E. Barber)作榜样;她对主有绝对并单纯的信。倪弟兄不但视她为榜样,也追随她。起初,和受恩是圣公会的传教士,被差遣到中国。与她同作传教士的人嫉妒她,并捏造严重的指控,使她从差传地区被召回。因为她读过宾路易师母讲基督主观之死的著作,并学习背十字架,她就不说一句话针对那指控表白自己。到一个时候,差会的董事会主席知道了和受恩教士受到不实的指控,决定差遣她回到中国。然而,她一直等候主直到那时;被发现无罪之后,她觉得自己得了释放。她向差会请辞,决定远离任何公会,为着主的权益回到中国。她定居在倪弟兄的家乡福州的郊区,在那里凭着对主的信而活。
  潘汤是郭维德属灵上的继承人,有负担供给和受恩教士,但他没有承诺供给她。和受恩教士在中国凭信生活的期间,从不让任何人知道她的需要。那时许多商店允许顾客赊账,一年只要付款三次。按中国人的习惯,所有账单必须在年底付清。然而,有一年到了年底,和受恩教士发现她还缺一百二十元。只剩两天就到农历年了,她为这需要迫切向主祷告。那年的最后一天,一笔来自伦敦潘汤的汇款透过在福州的英国银行送达。潘汤寄到和受恩教士账户的金额,正好是一百二十元。这是和受恩教士单纯相信的结果。
  那时有六十多位年轻弟兄姊妹接受和受恩教士的帮助。她在主里很深,并且极其严格,经常在许多事上责备年轻的信徒。不久之后,这些年轻人多半不再去她那里。唯一继续去见她的人就是倪柝声。他向我作见证,每次他拜访和受恩教士,她的责备就洁净他并帮助他。和受恩教士没有建立会所或礼拜堂。她只有一处住所,人就到那里接触她。她在中国所有工作的结果,也许只产生一个人—倪柝声。一九三〇年她离世与主同在,把遗物都留给倪弟兄,包含她的旧圣经连同她一切宝贵的注解,此外就没有什么。
  倪弟兄出版的期刊“基督徒报”,每年十二期,寄给订阅者,收费一元。他要求订阅者付费,因为他有负担出版关于召会和公会的真理,而他觉得不该等候收到一定数量的钱再出刊。倪弟兄的另一分期刊“复兴报”,内含的文章是讲更深和更属灵的事。他凭信出版这分期刊,不要求订阅或付费。任何人索取,他都免费送出。借此我们能看见他实行上不同的方式。
  为着扩展主的恢复,我们需要全时间者。一个人决定是否要全时间服事,该考量他是否能以不同的方式顾到自己的生活,如借着承受产业、供给的召会、一些供给的圣徒、或者只凭对主单纯的信。无论在哪里,有二十位圣徒聚集在一处,他们当中就有一位能借着其他十九位的供给而全时间服事。若是可能,产生全时间者的地方召会该顾到他的需要,不论他有负担在那里为主作工。这些不是规条,乃是在于主的引导。产生全时间者的召会若觉得没有能力给予供给,可以停止供给。于是那处召会所产生的全时间者,就必须考虑是否该继续全时间服事。
 
借着全时间者出外以福音化台湾
  目前在台北召会的全时间者有二百多位,在台湾,其他召会也产生了二百多位全时间者。这些全时间者都经过了四期全时间训练,并且大多数都愿意借着出外到大约二百二十个目前没有召会的乡镇,一起有分福音化台湾。倘若在新的城市,二十位服事者白天出外接触人,他们就能得着几个人并给他们施浸。然后在晚上并在主日,他们就能与这些人来在一起聚会。即使只有一小群信徒,我们也该让他们知道,他们就是在那城里的召会,并且服事者在那里是要帮助他们作为召会往前。这样在那城里的召会就会扩增,至终有些在那里服事的人就可以到另一个新的城市去。
 
在任何一处地方工作的目标都是兴起地方召会
  我们在任何一个城里作工,目的都是要在那里兴起地方召会。我们作工不是仅仅要得着灵魂。我们的负担是要帮助人得救、受浸、借着家聚会得造就、并借着小排聚会受教导,好将他们聚在一起,并帮助他们兴起来成为地方召会。有些圣徒长大到某种程度之后,可以拿起负担将主的恢复扩展到另一城市。移民到另一城市的人要传扬福音,设立家聚会,并带进新人,直到地方召会逐渐在那里被建立。这意思不是说,新的地方召会隶属于来开展之圣徒原出的召会。我们不实行“总会”的作法。反而,所有的召会都在同等的地位上。然而,产生人的召会若有负担,一些来自那里的人可以到新的地方去,照顾那里的圣徒。众召会当中没有组织。我们只是在身体里作工,有充分、正确和足够的交通。
  新开展地的圣徒人数达到相当数目时,全时间者就可以与他们交通、祷告,并与差遣他们之召会的长老交通、祷告,好定出合式的时间,在那个新的地方成立召会。我们不该只因为那里仅有少数几位圣徒,就迟疑不成立召会。我们若不认为这少数几位圣徒是召会,那么他们是什么?称他们为召会是合乎逻辑并合乎圣经的。我们也不该说,新人太年幼或不老练,不能成为召会。这是犯了到中国来之传教士的错,他们认为中国人程度太低,不能凭信而活。这样认为并不正确。人得救并受浸之后,就成为召会的肢体。照着使徒行传,无论在哪里,保罗传了福音,召会就被建立。认为某地信徒太软弱或太幼嫩,以致不能成为召会,这不合真理。无论他们幼嫩与否,都是基督徒,并且身为基督徒,他们就是召会。他们若幼嫩并软弱,我们必须借着我们的交通竭力帮助他们。
  兴起新的召会之后,全时间者必须考量他们对新开展地之圣徒的责任是什么。他们可以留在那地帮助圣徒,但他们若觉得自己在那里的责任已尽,就可以离开,到他们觉得受主引导要去的任何地方。保罗和巴拿巴在以哥念、路司得和特庇建立召会并选立长老以后,回到安提阿,又从那里往耶路撒冷去对付割礼的问题。(十四20~26,十五1~2。)然后在十五章末了,保罗对巴拿巴说,“我们要回到从前宣传主话的各城,看望弟兄们的景况如何。”(36。)这指明保罗对那些新的召会仍有很深的关切。在帖撒罗尼迦建立地方召会之后,保罗离开那地,但他仍写两封书信给圣徒,再次指明他仍对他们有负担。同样,全时间者必须考量并祷告,看主是否给他们负担留在一地,承担责任帮助圣徒。然而,他们不可留在那里像是传道人或牧师。他们只该作为基督身体的各部分,依其度量尽功用。(弗四16。)
  全时间者不在新的召会中作长老比较好。从起头他们就该考量新人当中的情况,决定谁有潜力作长老。倘若有一位移民到新开展地的人自然而然成为那里的长老,新人对召会的负担就可能减弱,并认为领头的人是传道人,他们自己只是在长老的教导和传讲之下一群会众里的成员。他们若有这样的想法,就不会好好尽功用。即使一地只有两三位弟兄,我们也需要训练他们,并鼓励他们领头。我们不该替他们作事,反而该教导他们与我们一同作这些事。这是上好的路,且是合乎圣经的路。我们无意要出外福音化台岛的全时间者留在一地,在那里作长老。他们反而该帮助新人领头,留在那里的全时间者只是帮助他们。此外,有些较年长和较老练的同工可以探访那些新的召会,在他们那里开小型特会。
 
传福音不偏待人
  我们传主的福音时,必须不偏待人。(参徒十34~35,罗二11,弗六9,彼前一17。)我们该看所有的人—犹太人、希利尼人、高阶层、低阶层、受高等教育的、或未受教育的—都在同样的水平上。偏袒人是堕落的观念。区分圣徒的语言是对的,因为我们必须为他们预备合式的材料,但除此以外,我们该避免谈论各人的身份。这全然违反主的心意。在祂的心意里,祂同等的宝爱所有的人。徒十三章说到在安提阿召会里的五位申言者和教师。那五位代表好几种人,包括犹太人、外邦人、非洲人、和来自希律家的人。我们必须对所有不同的人一视同仁,在他们当中没有任何偏待和偏爱的情形。倪弟兄向我们清楚指明这点。
  保罗在哥林多传福音,那城是在希腊这有高度文化的国家里的一座文化城。然而,他说,“弟兄们,你们看你们蒙召的,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,有能力的不多,出身尊高的也不多;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,叫那有智慧的羞愧;神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,叫那强壮的羞愧。”(林前一26~27。)在哥林多人当中,出身尊高的或高贵的不多。也许较低阶层的人比较容易被主耶稣和召会抓住。倪弟兄告诉我们,对于富有的人或有名望的人表现出特别的尊敬,乃是羞耻。问候一位银行经理,却不问候一位清道夫,乃是羞耻。倪弟兄教导我们,问候清道夫更要热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