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,无论我们从主学习了什么属灵的功课,我们绝不该坚持任何实行,以之为实行召会生活唯一的路。如果我们每一位都坚持某种特别的实行,以之为唯一可接受的路,这会造成我们中间的不合。虽然我从祷读神的话(
弗六17~18)得着许多帮助,但我很谨慎,不将这事作为实行召会聚会唯一的路。我们可以强调我们从主所领受之事的重要性,借以将其供应给人,但我们不该试图将其强加在别人身上。如果我们从某种实行得着帮助,就该以生命的方式将其传给别人。我们需要让人鉴别我们所学习之事的价值,而让他们自行决定是否要接受。我们不该因他们拒绝而受搅扰。我们需要以生命的方式将我们所学习的供应给人,使他们得着益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