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九篇诗说到,借着在神的殿和城中的基督,神对于地的主权就得以恢复。在这些诗篇中,我们五次读到“向耶和华〔或,向祂;或,在耶和华…面前〕欢呼”,(
九五1,
2,
九八4,
6,
一〇〇1,)一次读到“要发出大声”。(
九八4。)真是奇妙!为什么我们要欢呼?因为主要来,在全地掌权!请注意在这些诗篇中,“全地”这辞提了多少次。这里也用了其他性质相同的辞,如“列邦”、“外邦”和“万民”。“万民”就是“列邦”。诗人不是仅仅说到犹太国,乃是说到地上的列邦。
在前三卷中,很清楚的指出神已经借着基督成就了一切,以建立祂的殿和城,目的是要据有全地。因此,卷二和卷三结束于基督在殿和城中,并借着殿和城,在地上掌权。那很美妙,但仍不够。所以,我们需要卷四。
我们已经看过卷四的前三篇,九十至九十二篇。请注意九十篇的标题:“神人摩西的祷告。”
九十一篇没有标题,
但九十二篇的标题为:“一首诗,安息日的歌。”我们很难断定九十一、九十二篇的著者是谁,但我确定九十二篇不是摩西写的,我也怀疑九十一篇是他写的。我的点是,这些诗篇可能是不同的著者写的,却都摆在一起成了一组。我们已经看见,这组诗篇的主题是享受神作我们的居所,使我们绝对与神是一。我们以神为我们的住处,并住在祂里面,我们与神就是一。在
约翰十五章有这种观念:“你们要住在我里面,我也住在你们里面。”(
4。)当我们住在主里面,并让祂住在我们里面,意思就是我们绝对且实际的与祂是一。
诗篇九十篇说到我们以神为我们的居所,
九十一篇说到基督以神为祂的居所,因此证明我们与基督是一。祂如何,我们也如何。基督在
约翰十七章祷告:“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。”(
21。)这里的“我们”由父与子所组成。因此我们与基督联合为一:祂与我们,我们与祂乃是一,是一个伟大、宇宙、团体的人,以神为这团体人的居所。这人现今实际的与神是一:“我在他们里面,你在我里面,使他们被成全成为一。”(
23。)我们绝对且完全的与三一神是一。接着
诗篇九十二篇说到以神为我们住处的结果。我们要赞美祂,领悟祂的工作,我们的角被高举,并且天天与新油调和;然后我们要栽植于神的殿中,发旺在祂的院里;甚至我们年老的时候,仍要结果子,满了汁浆而常发青。这不是遵守律法的问题,乃是与祂是一,与祂调和,住在祂里面,让祂的恩惠归于我们身上,使祂能来临,恢复祂对全地的主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