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子与父是一,但我们不该说父与子没有区别。父与子有区别,却没有分开。当父在的时候,子也在。同样的,子在哪里,父也在哪里。父与子不能分开。为这缘故,约翰在
约壹二23说,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,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。
每当我们说到神圣的三一,我们的解释和例证必须清明、谨慎。我们已经从
约壹二20~27看见,耶稣、基督、父、子、生命的话、永远的生命都是一,然而其间仍有区别。我们已经指出,耶稣与基督是指同一位,然而,耶稣这名与基督这名称是有区别的。我们不该说这两个名称是指同一件事,因为其中的意义大不相同。我们的主是丰富且包罗万有的,祂需要不同的名字和名称来描述。因此,祂是耶稣,祂也是基督。祂是耶稣,乃是耶和华我们的救主;祂是基督,乃是神的受膏者。
我们不该疑惑,父、子、灵实在是一,是一位神。我们虽然相信神圣的三一,但绝不相信三位神。相信三位神的三神论是异端,我们必须定罪。虽然神是一位,但神格里的父、子、灵却有清楚地区别。
三一神的真理是两面的,是有两方面的讲究,一方面是一,一方面是三。关于神圣三一之真理的两面,具体包含在三一这辞里。这形容词实际上是拉丁文的一个字,由两部分组成:Tri的意思是三,une的意思是一。因此,Triune这辞的意思就是三一。我们的神一面是独一的,另一面又是三。在神是一的这面,父、子、灵不是分开的;但在神是三的这面,父、子、灵却是有区别的。主耶稣说,“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。”(
约十四10)因为父与子相互在彼此的里面,所以不能分开。但父与子仍有区别。
关于神圣的三一,我们不该倾向任何一个极端,强调三或一的极端。有些基督徒走到强调三的极端,忽略了一。有些倾向一的极端,忽略了三。我们需要平衡,我们要平衡,就需要强调神圣三一的两面──三的一面与一的一面。在上篇信息里,我们指出父与子是一;在本篇信息里,我要说些平衡的话;虽然父与子是一,其间仍有明确的区别。就区别的这面说,父是父,子是子,灵是灵。虽然神格的三有区别,但三者仍是一。
多玛格力菲(W. H. Griffith Thomas)在《神学的原理》(The Principles of Theology)这本书里,说了以下的话:
“身位”一辞有时也遭到反对,这辞就像人类一切的语言一样,会被人指控为不当,甚至完全错误。这辞确实不可过于强调,否则会导致三神论。当我们用这辞指明神格里的区别时,并不含示这区别就等于分开,乃含示有关素质上互相内住或互相包括的区别。
因此,当我们不得不用“本质”和“身位”这类的辞时,并不认为这和我们对人的本质或位格的领会一样。当我们必须给神的性情下定义时,这两个辞并不是一种解释,不过是大体准确就是了。
我特别欣赏多玛格力菲所说,“身位”一辞不可过于强调,“否则会导致三神论”,就是相信三位神。同样的原则,当我们说父、子、灵都是一时,也不该过于强调这点,否则我们会陷入另一种错误。有些人用阳光作例子:太阳是父,光线是子,照耀是灵。另一个例子是冰、水和水蒸气,这三样分别代表父、子、灵。这样的例子可作暂时的帮助,但不该过于强调,否则会导致错误。
约翰在
约壹二27说,“你们从祂所领受的膏油涂抹,住在你们里面,并不需要人教导你们,乃有祂的膏油涂抹,在凡事上教导你们;这膏油涂抹是真实地,不是虚谎的,你们要按这膏油涂抹所教导你们的,住在祂里面。”我要请你们注意这里的代名词“祂”(用了两次)和“祂的”。这两个代名词和
25节一样,是指子与父。这单数代名词的使用,有力地证明子与父乃是一。
在这些经节里,关于父与子并没有用代名词“他们”,这是很有意义的。约翰反倒用单数代名词来指子与父。然而,“在子里面……在父里面”(
约壹二24)这话指出子与父的区别。若没有区别,约翰就不需要说,“住在子里面,并住在父里面。”子与父虽有区别,却不能分开,因为父与子乃是一。因此,父与子有区别,但不能分开。
约翰在
二27节说,“不需要人教导你们。”关于神圣三一的内住(
约十四17,
23),并不需要人教导我们;我们借着包罗万有、复合之灵(神圣三一之组成)的涂抹,就能认识并享受父、子、灵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。
照二章二十七节看,那包罗万有、复合、赐生命之灵的膏油涂抹,是在凡事上教导我们。这不是外面用言语的教导,乃是里面膏油涂抹,借着内里属灵知觉的教导。这种膏油涂抹的教导,将神圣三一的神圣元素,就是涂抹的复合之灵的元素,加到我们里面,作我们的元素。这就如将油漆重复涂在一件物品上,油漆不但指明某种颜色,更因着一层一层的涂抹,油漆的元素就加到所涂的物品上。三一神就是这样的灌输、注入并加到我们里面的各部分里,使我们里面的人,因着神圣的元素,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。
照上下文看,“凡事”是指一切与神圣三一有关之基督身位的事。在这些事上,膏油涂抹的教导保守我们,使我们能住在祂(神圣的三一)里面,就是住在子里面,并住在父里面(
约壹二24)。
约翰在这节也说,这膏油涂抹是真实的。复合之灵乃是三一神的组成,这三一神是真实地(
约壹五20),所以这灵在我们里面的涂抹乃是实际,不是虚谎。这可由我们基督徒生活中真实、实际的经历得着证明。
约翰在
二27节结束的话,是劝勉人住在三一神里面。住的原文意思是停留(在某种地方、情形、关系或盼望中),因此是住、留、居住。住在祂里面就是住在子里面,并住在父里面。这就是停留并居住在主里面(
约十五4~5)。这也是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,并且行在神圣的光中(
约壹一2~3,
6~7),就是住在神圣的光中(
二10)。我们该照着包罗万有之膏油涂抹的教导,实行这种居住,使我们与神的交通(
一3,
6)得以维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