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约清楚地说到,神来拣选以色列人作祂的配偶。在
耶三一3主说:“我以永远的爱爱你,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。”神向祂的百姓显现是与他们“约会”,以后甚至向他们求婚。根据
以西结十六章,神看见以色列人在旷野,就爱他们。第八节描述这爱:“我从你旁边经过,看见你的时候正动爱情,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,遮盖你的赤体;又向你起誓,与你立约,你就归于我;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”(直译)神借着与以色列人立约,聘他们归于自己。
耶二2也说到这个约,就是爱约:“你幼年的恩爱,订婚的爱情,你怎样在旷野,在未会耕种之地跟随我,我都记得。”(直译)这一节指明,神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以后,在旷野立了这约。
出一~十九是以色列人的幼年期。主记念以色列人幼年的恩爱,和订婚的爱情。我怀疑以色列人实际上有多少这样的爱。也许主在这一节安慰祂自己,就如一位青年人,当他所爱的人对他的求婚无所反应时,设法勉励自己。倘若这位青年人所爱的人看他一眼,他也会得着鼓励。我们在出埃及记前十九章中什么地方看见以色列人与神订婚的爱情?我们在什么地方寻见这婚姻的爱情?纵然我们很难寻见,
耶二2却告诉我们,主记念以色列人订婚的爱情,和幼年的恩爱。在我看来,以色列人对主并不这样的恩爱、殷勤或体贴。然而耶利米告诉我们,神记念以色列人幼年的恩爱。在
耶二2所用的辞句,启示神是何等地爱以色列人。在某种意义上,我们可说神因着爱祂的百姓而盲目了。神造了人以后,拣选了一班百姓,就是以色列人,来作祂的配偶。
当主耶稣来的时候,祂来作娶新妇的新郎。许多基督徒都熟悉施浸约翰的宣告:“看哪,神的羔羊。”(
约一29)然而,很少人了解约翰也说到主耶稣是新郎。在
约三29他说:“娶新妇的,就是新郎。”这话包含在论重生的一章里(
三3~6)。重生的目的是为着新郎产生并预备新妇。既然基督是将要娶新妇的那位,祂就是新郎。基督是神道成肉身,不光来作我们的救赎主和救主;祂也来作我们的新郎。
在
太九15,主耶稣说到祂自己是新郎。瞎眼的宗教家问主禁食的事,主回答说:“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,陪伴之人岂能哀恸呢?但日子将到,新郎要离开他们,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。”主在谈论约翰的门徒所提出的问题时,启示祂自己就是来娶新妇的新郎。宗教家瞎眼,不知道基督就是新郎。我们的眼睛得开启,看见主乃是我们的新郎,是很重要的。
全本圣经是一部神圣的罗曼史。这意思是说,圣经是一本非常罗曼蒂克的书。尤其歌中之歌更是如此。某些摩登派人士怀疑歌中之歌是否该包含在圣经里。连有些正牌的基督教教师对这本书也起怀疑。我年轻的时候,也希奇为什么这样一本论到男女之间罗曼史的书竟然也在圣经里。这本书是我们与基督之间爱的关系的一幅图画。根据歌中之歌,我们与主的关系该是非常地罗曼蒂克。倘若我们和主耶稣之间没有罗曼史,那么我们就是宗教的基督徒,不是罗曼蒂克的基督徒。你若盼望知道我所说的罗曼史是什么意思,我就要鼓励你去念诵并祷读歌中之歌。祷读这本罗曼史的书,会使你与主罗曼蒂克。你会因着爱主而忘形。圣经是一部神圣的罗曼史,而我们与主的关系应当愈过愈罗曼蒂克。
圣经也满了神对人的求婚。一位青年人如何一直注意他所求婚的女子,甚至到烦扰她的地步,照样,主也借着向我们求婚,来“烦扰”我们。圣经记载神向祂的百姓求婚。在新约里,我们看见主耶稣呼召祂门徒的时候,向他们求婚。主耶稣一次又一次地以这种求婚的方式来烦扰彼得。不是彼得来到主那里;乃是主来到彼得那里,这是很有意义的。在
约翰二十一章主问彼得说:“约翰的儿子西门,你爱我比这些更深么?”(
15)主又问他两次:“你爱我么?”(
16,
17)主耶稣借着问彼得这些问题,来向他求婚。主不要彼得爱祂,像儿女孝敬父母,朋友照顾朋友,或是富人怜悯穷人一般。反之,主要彼得以亲密的爱来爱祂,就如同一位青年人爱他所爱的青年女子一样。
在
约翰十四章二十一和
23节,主的话也是一样。在
21节主说:“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这人就是爱我的;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,我也要爱他,并且要向他显现。”这是新郎对祂的新妇所说的话。那是“约会”和求婚的话。在
23节主继续说:“人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话,我父也必爱他,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,与他造一个住处。”(直译)父和子与爱主耶稣的人造一个住处,就是指婚姻生活中的同住。与主耶稣享受同一个住处,就是作祂的配偶,与祂同住。
虽然主说话,常像新郎与新妇谈话一般,但是很少基督徒这样来认识祂的话。他们一直倾向于完全以另一种感觉来接受主的话。因此,我盼望这些论到神对祂的百姓“约会”和求婚的话,会革新我们的观念。主临到我们,就是祂对我们的“约会”和求婚。
我们在前一篇信息中指出,我们借着爱神来遵守神的律法。不但如此,我们还借着与神合一来遵守神的律法。这样的一与律法是订婚证书、是婚约的事实有关。神颁赐律法的目的,是要使祂的选民与祂成为一,就如妻子与她的丈夫成为一。然后律法要将神的本质分赐到他们里头,引他们到神里面,并使他们在生命和性情上与神联合。这种神与祂的百姓在生命和性情上的联合,描绘在
创二18~24亚当和夏娃的预表中。这一切都表明,只有那些爱神,并在生命上、性情上和彰显上与祂成为一的人,才能遵守神的律法。
圣经实在是一本求婚的书,而我们的神是一位求婚的神。有些人也许不同意神是一位求婚之神的说法。但除非我们不重看圣经,否则我们就必须承认这是真理。圣经清楚地启示神向人求婚。
许多福音诗歌说到神的呼召,而许多传道人说,信徒是神所呼召的人。当然这没有错。然而,神呼召罪人归向祂自己,就是神向他们求婚的方式。祂的呼召就是祂的求婚,祂寻找人不光要叫人得救,更是要人成为祂的新妇,深切地爱祂。
歌中之歌包含在圣经里是出于主的主宰。然而有些所谓的基督徒不同意歌中之歌该包含在圣经里,认为它是一本世俗的书,不是圣书。但事实上,歌中之歌是最神圣的书。在这本书里,追求者说:“我属我的良人,我的良人也属我。”(
六3)倘若我们没有歌中之歌,在我们和主的关系上,我们也许不会有这样的表达。“永远的爱已爱我”那首诗歌,在副歌中有一行说:“我是属祂,祂属我。”这是说到歌中之歌。说“我属我的良人”,不是指祂是主人,拥有我们作祂的仆人,乃是指我们是祂的佳偶。这不是主仆之间的关系,而是夫妻之间爱的关系。歌中之歌是众书中最罗曼蒂克的书,而这本书是论到神和祂选民之间爱的关系。它描绘出一幅图画,就是基督和那些爱祂之人的婚姻生活。
我愿提醒你们,本篇信息的题目是:借着爱神和神的话,并借着与神合一,而遵守神的律法。遵守神的律法与爱神──像妻子爱丈夫一样──非常有关系。我们已一再地指出,神颁赐律法的时候,向祂的百姓求婚。既然律法的颁赐是作为订婚合同用的,我们就不该想要在爱主并与主合一以外来遵守律法。
有些基督教教师认为,神在新约里废掉了律法。这绝不是真理。律法的内容和救赎,可视为全本圣经的摘要。再者,论到神的律法时,新约的内容在本质上与十诫是相同的。例如,圣经从头到尾都告诉我们,除了独一的真神以外,不可有别的神。神是一位嫉妒的神,除了祂以外,我们不该有别的神。保罗在
林后十一2说到神的嫉妒,他指明我们该像贞洁的童女,献给基督。主必须是我们独一的良人。不光十诫这样教导,圣经从头到尾也都这样教导。
全本圣经教导我们不该拜偶像。这个吩咐不只限于十诫。此外,全本圣经还教导我们要正当地使用主的名,绝不可妄称主的名。这条诫命也不限于律法。
原则上,连第四条论到守安息日的诫命,也不限于律法。在旧约和新约中,神的百姓都必须有一个记念日,作为他们属乎主的记号。在旧造里,这一天是安息日,就是一星期的第七日。但在新造里,它是第八日,七日的头一日,就是基督复活的日子。我们既是在复活里活在新造中的人,我们的记念日就不再是第七日,乃是第八日。对我们这些在新造里的人来说,日子虽然更改了,原则却没有更改。在千年国度期间,复兴的族类仍要守第七日(
赛六六23)。基于这件事实,安息日会的人争辩说,在这个时代的信徒该继续守安息日。然而,在要来的千年国度里,守安息日的,不是神所重生的人,而是被复兴、蒙保守,却没有重生的人。尽管他们被恢复到人在受造之时的光景,但他们却没有复活里神圣的生命。他们将是第七日的百姓,而我们是第八日的百姓。但不论在哪一种情形里,圣经都教导神的百姓必须有特别的一天,作为他们分别归主的记号。
我们已经看见,圣经从头到尾都赞成前四条诫命。后六条诫命也是如此,就是孝敬父母,不可杀人,不可奸淫,不可偷盗,不可作假见证,不可贪心的诫命。我们若废掉了律法,我们就舍弃了全本圣经。
虽然我们不可废掉律法,但我们应当谨慎,不可滥用律法,也不可误用律法。不论是特殊的律法或是全本圣经都该用得恰当。如果我们想要遵守律法,而不接触神,我们就会滥用律法。同样地,如果我们研读圣经,而不接触主,我们就会误用圣经。犹太教徒犯了不接触神而想要履行律法的错误。因此,他们没有成为祂的配偶,就是借着爱祂并与祂合一而遵守祂律法的人。原则上,今天许多基督徒犯了同样的错误。尽管他们研读、查考圣经,他们这样作却没有接触主自己。他们将圣经的知识教导别人,却不鼓励他们在主的话中接触主。故此,他们成为今天的犹太教徒,滥用并误用神的话。
我们在主的恢复里看重祷读主的话。我们不要读圣经而不以活的方式来接触主。我们必须谨防读经而不祷告、不接触主。倘若我们在主的话里接触主,我们就要在经历中实际地与祂合一,然后我们将成为祂的配偶。借着爱主作我们的良人,并与祂合一,甚至成为祂的佳偶,祂的话就要成为我们生命的供应。律法乃是主话语的摘要。每当我们直接、亲密地接触主,与祂成为一,祂的话就将生命供应我们。我们借这生命而长大,成为祂的彰显,并且活在符合祂之所是的方式里。这样的生活符合神的律法,也符合神的话。这就是使用神的律法和神话语的正确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