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问:使徒保罗在10、12、25、40节里,有一个特别的发表,这有何意义?)
* 40节注2 【〔这启示〕主与祂的使徒成为一,使徒也与祂成为一,因此他们一同说话。…因此,使徒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(10)。他所说的虽然不是主说的,仍然成为新约神圣启示的一部分(12)。他与主是一到了一个地步,甚至当他提出自己的意见,不是提出主的命令(25),他仍想他也有神的灵。他没有确定的宣称他有神的灵,但他想他也有神的灵。这是最高的属灵,乃是基于话成肉体的原则。】
(问:既然我们有主的说话,我们处理婚姻这件事,该有何正确的认识?)
(问:24节说到,你们各人是在什么身分里蒙召,仍要与神一同留在这身分里。这是什么意思?)
* 22节注1【主的呼召并不改变信徒外面的身分,却改变他们里面的实际:外面作奴仆的人,改变成里面自由的人;外面自由的人,改变成里面作奴仆的人。】
* 24节注1【信徒蒙召后,外面的身分不需要改变,里面的光景却需要改变,就是从无神改变到有神同在,使他们不论在什么身分里,都与神是一,并有神与他们同在。】
不该分析婚姻生活,只该享受婚姻生活
许多时候,最有文化的人,就是在婚姻生活中难处最多的人。简单而没有文化的人,也许没有这么多婚姻的难处。你若研究美国与离婚有关的统计数字,就会发现离婚很高的比率是在受过高等教育和有专业的人中间。似乎人受的教育越多,离婚的可能性就越大。因为哥林多人很热中于文化和哲学,他们就有许多关于婚姻的问题。保罗在七章答复这些问题。
林前七1这样开始:“关于你们所写的。”这指明哥林多人写信给保罗论到不同的事,包括婚姻。在哥林多的信徒有许多问题,因为他们崇尚哲学。他们用哲学研究每件事。然而,用哲学研究婚姻生活很危险,因为这能导致分居甚或离婚。倪弟兄曾劝我们,我们结婚以后,对配偶应当眼瞎。我们若这样作,就会享受婚姻生活。但我们若以批评、哲学的方式来看丈夫或妻子,就会有严重的难处。分析我们的婚姻生活,就是用哲学研究婚姻。我们不该分析婚姻生活,只该享受婚姻生活,为着主所赐给我们的配偶赞美祂并感谢祂。我们越这样赞美主,就越享受婚姻生活。(第四十一篇,430至431页)
绝对为着主
没有什么比婚姻生活更代表人的生活。就一面说,人的生活就是婚姻生活。我们的工作和日常生活的事,都与婚姻生活有关。因此我们可以说,婚姻生活代表人的生活。
保罗答复哥林多人所提关于婚姻生活的问题时,很简单、直接、坦白并真实。他没有说任何模棱两可的事,或者说话耍手腕。不但如此,他乃是照着他基督徒的经历答复所有的问题。这就是为什么他在
7节说,“我愿意众人都像我一样。”在
8节他宣告:“若他们常像我就好。”这指明保罗是照着他在为人和生活里的所是,答复关于婚姻的问题。因此,我们若要对本章有透彻的领会,就需要问保罗是为着什么而活。保罗是一个绝对的人。他的灵绝对为着主和祂的经纶。我们读本章时,就看见保罗渴望所有的信徒都效法他,跟从他这样为着主。这里保罗似乎是说,“我绝对为着主,我盼望你们都是这样。在这事上我要你们都跟从我。”(第四十二篇,441至442页)
不发起任何事情
在本章我们看见保罗的灵完全与神是一。保罗不愿意改变任何事情或发起任何事情。为这缘故,他能告诉哥林多人,就着婚姻而论,不要改变他们的身分。蒙主呼召时已婚的人,就该维持婚姻。这原则甚至适用于与不信者的婚姻。已婚的信徒不该发起任何改变。反之,整件事情该交给神。无论不信的一方去或留,信的人都该从主接受这情况。一切都在于神,在于祂所安排的情况、环境和光景。(第四十二篇,443至444页)
接受我们的环境
本章所启示另一个非常要紧的点是:凡是爱主、为着祂、并与祂是一的人,必须愿意接受任何一种环境或情况。例如,弟兄不信的妻子若愿留下,他就该接受这情况。但她若定意离去,他也该接受这环境。
我们看见神总是在我们的环境里,这是非常要紧的。我们可以说,环境实际上是化装的神临到我们。表面上我们在某种环境里;实际上那环境是神临到我们,是神与我们同在。在
24节保罗说,“弟兄们,你们各人是在什么身分里蒙召,仍要与神一同留在这身分里。”请注意“与神一同”,这辞指明我们接受环境,就是接受神。神在环境里面,也在环境背后。
我们再次看见,保罗有一个绝佳的灵,一个服从、知足、且满足的灵。保罗没有抱怨。在他的灵里,他非常服从并满意于他的情况。无论他受到怎样的对待,他总不抱怨。对他而言,每个情况都出于主,他不会发起任何事情改变情况。保罗能说,“对我而言,一切都为我效力,叫我得益处。这就是我不愿改变任何事情的原因。我知道我接受我的环境,就是接受我的神。在每个情况里都有我的神,我所爱、我所完全属于的一位。”在这态度里展现何等绝佳的灵!(第四十二篇,446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