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的事例向我们启示出一切与罪有关的问题。不只那犯淫乱的妇人是有罪,就连那些自义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自己也是有罪的,所以他们不能定那妇人的罪。只有主耶稣是无罪的,祂有资格定妇人的罪,但祂不愿这样作。祂不定那妇人的罪,并且祂要作为生命的光,拯救她脱离犯罪的生活。
主所以能作为生命的光,拯救人脱离罪,乃是因为祂就是那“我是”。“我是”(28,58)乃是耶和华这名的意义(
出三14)。耶和华是神的名字(
创二7),亦即那昔是今是以后永是的,就是那自有永有的(
启一4,
出三14~15)。这指明主是那与人有关系之永存的神。人若不信祂就是这位神,必要死在罪中,但我们若相信并接受祂作那伟大的“我是”,我们就要蒙拯救脱离罪的奴役和辖制。
基督作为那位“我是”,祂乃是神的儿子,就是神的具体化身,祂要在十架上被杀,对付魔鬼,除去我们的罪,并复活成为实际的灵。祂就是真理,是神圣事物的实际。当主这位伟大的“我是”进入我们里面作生命,祂就在我们里面作光照耀,将神圣的元素带进我们里面作实际。这实际,就是那分赐到我们里面的神圣元素,给我们实化,借着神的生命作人的光,使我们得以自由,脱离罪的奴役。
魔鬼,就是那说谎者和说谎之人的父,乃是罪的源头,所有犯罪的都是魔鬼的儿女,要与魔鬼同受审判。但主耶稣是无罪的那一位,也是在亚伯拉罕以前就是“我是”的那一位。我们若相信祂,并遵守祂的话,就是祂所讲的真理,必蒙拯救脱离罪和神的审判,永远不见死。
约翰福音选录九件事例,证明主是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。前六件记在三至七章,形成一组表号,表征主是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,在积极方面使我们得着重生、满足、医治、点活、喂养并解渴。后三件记在八至十一章,形成另一组表号,表征主是我们的生命,在消极方面,救我们脱离罪、瞎眼和死亡这三样主要的消极事物。
约翰八章的事例,就是九件中的第七件,完全说到罪的问题。在整本圣经中,没有一章像
约翰八章这样广泛、透彻的说到罪的问题。所有罪的问题,在这一章都有解答。
主耶稣如何释放我们脱离罪?乃是借着进入我们里面作生命的光。这光并不是在我们外面,乃是在我们里面。当我们接受了主,祂就进入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。这内住的生命现今在我们里面照耀,这就是光。这内住生命的照耀,逐渐且自然的释放我们。得释放脱离罪的辖制不是一夜之间的事,这需要时间。虽然你可以在一秒之间被点活,但从罪得自由却不是这么简单。
激光线是用来治疗某些疾病的。病人坐在激光线下,它能注入他里面。我们里面有属天的激光线,这种激光线消杀蛇的性情。这就是生命的光,释放我们脱离罪的奴役。
主怎能使我们不再犯罪?祂怎能使我们自由,脱离罪的奴役和辖制?就是因为那伟大的“我是”成了我们的生命,这生命就是生命的光。当我们接受祂,祂就成了我们的生命,这生命就成了光,带我们脱离罪的黑暗。只有生命的光能使我们得以自由,脱离罪的辖制与奴役。主能赦免我们的罪,因为祂是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,为我们而死的人子。如今主能拯救我们,使我们自由,脱离罪的奴役,因为祂是活在我们里面那伟大的“我是”。祂现今成了生命,就是我们里面的光。这生命的光能使我们得以自由,脱离罪的奴役,并拯救我们脱离罪的黑暗。因此我们必须领悟,只有借着基督成为我们的生命和光,我们才能得着自由。再者,这生命与光也要带我们进入真理,就是进入实际。你接受并享受主耶稣作生命和光,就会发现这神圣的生命和光要带你进入实际。你被带进实际之后,就要蒙拯救脱离虚谎。…说谎者的父,已经把所有的罪人带进虚谎的黑暗里。…但是赞美主,现今我们已接受主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光。这生命和光带我们进入实际,实际就使我们得以自由,脱离罪的辖制与奴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