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罗在三至四章说到新约执事的资格,接着就告诉我们他怀着雄心大志,要讨主的喜悦;不是要为主作什么,乃是简单地向主活着。这样的人自然而然有一种职事,将人完全带回来归与主,这就是和好的职事。人与神完全的和好有两步。第一步是罪人脱离罪与神和好;第二步是活在天然生命中的信徒脱离肉体与神和好。为这目的,基督替我们这个“人”死了,使我们能在复活的生命里向祂活着。哥林多的信徒已经与神和好,但他们仍活在肉体里,还需要经过已经裂开的第二层幔子(
太二七51,
来十20),进入至圣所,在他们的灵里与神同活(
林前六17)。